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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志


4月29日

民族融合

      昨天,公公寄来他们给小宝宝准备的一些东西。有婆婆给小家伙做的两条褥子、两条被子、两身棉衣,还有买的一些新衣服。
      看到婆婆自己买的被面做的被子,倒不觉得土,有一件被子是比较成一体的卡通图像,褥子则是盛开的花朵,看上去像是一幅完整的画,而不像我印象中小时候家里的被面,上面的牡丹花是规则排列而无限重复的图案,看上去很机械。
      棉衣竟然都是大襟子的,看上去很可爱。
      婆婆可能做了很久。
      前段时间,我父母说了要来帮我带小孩的事,我觉得他们肯定忍受不了多久就会回去,所以跟刘柏说,等我父母回家了,让公婆来带小孩。当时甚至担心到时候刘根家的孩子也快出生,会不会两家都想让公婆看孩子,轮不上给我们带了。无论怎样,刘柏跟公婆说了可能要他们来看孩子,公婆十分高兴,还跟刘柏汇报,说给孩子买了什么,买了什么。
      但后来,跟父母联系,父母说,可能要在这里呆一年才回去。父母自然不是喜欢看孩子才打算呆一年,甚至也不是因为怕我顾不过来。他们心里最害怕的就是公婆会来给我们带孩子。在几个哥哥有孩子的时候,父母从未去家里专门带过。姐姐生的是双胞胎,老妈也是等一出月,就立刻回了家,此后再没专门看过。甚至姐姐回娘家也不敢多呆,怕孩子吵了父母。我们都深知父母是何其怕小孩吵闹。况且现在父母都做礼拜,十分惧怕小孩尿在自己身上。
      要在我这里呆一年,他们得鼓起何其大的勇气,才如此决定。而且我到现在也怀疑这种理想是否能够实现。
      他们之所以这样做,是不让我陷入带孩子的困境,从而避免公婆来我家长呆。妹妹打电话的时候,已经明确提出,一年后我应该从家里找保姆来带孩子。
      说实在的,从内心深处,我还是喜欢公公婆婆的,我希望公公婆婆带孩子甚过希望父母来。公婆身体比父母好,公公很能干,而且很愿意为孩子付出。每次刘柏有事,打个电话,他立刻毫不犹豫地奔赴白银、兰州,替他做各种事。家里有人来,总是结结实实地捆一箱子果子带过来。虽然在北京买这些东西也花不了多少钱,但看着他仔细打过胶条的纸箱子,我总是心里很感动。这次寄包裹,又是里三层外三层的,包得很结实。而且里面夹了刘根结婚的照片,还写了信,嘱咐我在医院要小心,别让把孩子抱错了。婆婆是温柔娴淑的风格,说起什么都笑笑的。在电话里,只知道一个劲儿叮嘱要吃好些,多买些好的吃。
      姐姐和妹妹跟公婆关系都一般,包括我家的几个嫂子,都跟妈妈关系也一般。我总想,如果能跟公婆生活在一起,说不定我会成为最好的儿媳妇。但我甚至没有这样的机会。
      我在心里总是对父母的做法有些不以为然。相反,公公和婆婆的做法却得到了我的同情。上次,二十五到我家,立刻被父母赶到公婆家去,因为不能在他们家过年,所以,要赶紧去,赶紧回。二十六赶到公婆家,刚到家,就说不能在家过年。公公听了,说了一句话。他说:“我让儿子在外面闯荡,就没指望他能回家过年。”
      其实公公是有想法的,但对我们的做法给予了充分的理解。任何时候,都先按我父母的意思办。父母的意思完了,才能照顾到他们的意思。就那样,我在公公家多呆了一天,可能是我家二十八打电话让我回去,我没有答应,二十九才回去。回去后老爸就没有理我,在我问候他的时候,他一声没言语,也没有看我,转身进了屋。我只好也不理他。过了一阵子跟他说话,他才理我,而且一开口就是:“在老汉人家里呆着觉得呆不够了是吧?”
      其实我在公公家也就呆了三天。还是在他们家强烈要求下才做到的。如果一个新结婚的儿媳妇,又是在过年前,只呆两天,心里确实过意不去。父母不能理解这一点。
      对于爸爸的强硬,我现在也不软了,他不理我的时候我也不去求他,过一会儿,他自然就好了。我觉得他要求得太多太高了。
      当然,想到他毕竟同意我和刘柏结婚,使得我们终于能领证,成了合法夫妻,我心里还是很感激的。如果不是北京回民太少,我找一个回民太困难,他可能做不到这一点。但无论如何,我和刘柏成就了自己很和谐的婚姻,还是要感激父母的。
      公公和婆婆虽是农民,但让我看到了大汉民族包容一切的气魄。两个老人运气不好,在大儿子家呆了一个月,竟然被儿媳妇气得哭着回了乡下。小儿子在云南,暂时条件也不行,离岳父母家又近,估计也照顾不了父母。我想,不论自己多难,还是要给公婆养老。做一个孝顺的儿媳妇。也让他们尝到民族融合的甜头。不要只落个娶了儿媳妇,失去了儿子。
4月28日

时光

很久很久很久很久没来我的blog了。
前几天,突然又在家准备了一个笔记本,写了几天日记。本子上可以写更私密的东西,因为blog毕竟是可以给大家看的。可是家里的日记本也基本上是对老公公开的,所以,太过个人化的,也不能写。比如,如果有出轨的欲望啊啥的,就不能写。但在现阶段,已经基本上够用了。
那天在楼梯里,听见两个男人聊天,其中一个说,人一过四十,感觉太快了,过日子就像撕日历一样,哗哗的。也记得以前郑芳说,要写日记,因为以后起码有个可翻看得。否则,每天都这么浑浑噩噩过了,日后回想起来,自己过了个啥?什么也想不起来了。
的确是个样,有时候翻起以前的日记,看到细节处,往往大吃一惊,因为那情景,一点儿也不记得了。以前认为很重要的人,有的只用姓代表,认为一辈子也忘不了,可是现在读起来,竟然一点也想不起来是谁。有的写了全名的,名字都看上去那么陌生。
日子就这样流淌而过。而我,什么也没留下……
也算有点明白人们为什么那么重视孩子了。因为年轻的鲜活的生命,和那日渐衰微的生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。人们不仅重视孩子,珍爱孩子,溺爱孩子,甚至怕孩子。因为一旦离自己的孩子远了,似乎所有年轻和激情的东西都离自己远了……你要被世界抛弃了。所以,孩子成了寄托。不论多难,要养一个。
我已经在不同的场合多次发出这样的感慨。难道我已经老了?